(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8日電)美河市案今天宣判,前北市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及前課長王銘藏分別判10年及4年徒刑。北市政風處表示,將協調捷運局追究2人的行政責任。
台北地院今天宣判美河市案,台北市捷運局前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前課長王銘藏涉嫌用偽造的鑑價報告圖利日勝生,造成北市府逾新台幣5億元的權值損失,高嘉濃被判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王銘藏遭判4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政風處表示,「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即美河市案),是政風處深入調查瞭解,於民國101年間發現高嘉濃及王銘藏涉偽造鑑價報告,將間接工程費用比例由16%調高至18%,致使北市府損失5億900萬586元(即減少選取1932.37坪的樓地板面積坪數),使日勝生公司獲鉅額不法利益。
政風處檢具相關事證函送法務部廉政署審查後,移請台北地檢署併案偵辦,並於103年4月24日將2人以圖利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政風處說,本案是經政風處檢視相關資料並持續追查,使案情得以順利突破,還原事實釐清真相,政風處將協調捷運局追究高嘉濃及王銘藏行政責任。
另外,北市捷運局則表示,自從監察院糾正美河市案以後,捷運局已於103年9月25日頒訂「台北市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市有土地參與土地開發權益分配須知」。
捷運局說,今年5月24日也召開「捷運土地開發制度研討會」,公布新版「改良式利潤分配」,且於網上公開標準作業程序SOP草案,以作為捷運局未來辦理捷運用地土地開發案權益事項評估、協商暨分配作業的依據,以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憾事。
捷運局說,北市府與投資人日勝生對權益分配爭議事項已進入仲裁程序,目前因投資人產權面積登載差異達8.767%,而經仲裁庭裁示暫停仲裁程序至105年1月29日,由北市府重新辦理土地貢獻成本估價作業,未來將依法積極爭取市府應有的權益。1041228
- Dec 31 Thu 2015 00:58
美河市案 北市府將追究2官員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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