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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一次增開會議,今(8)日會議做出多項重大結論。與會委員無異議通過「我國應大地之春設立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以強化司法發現真實之能力,減少冤抑。會中也通過檢討測謊、並建議司法院研議證據專法,完善專家證人制度。
「司法科學委員會」成員包含人權、心理、法律、醫學、腦科學、刑事鑑識科學等相關領域專家,專責政策、教育與認證事項。委員會職權包括:一、制定並推動司法科學政策,提升總體科學證據品質,二、整合並推廣各級司法科學教育,三、制定並執行相關實驗室與專家之認證規範與證照制度。
此外,關於禁止在審判中使用測謊或類似技術之結論作為證據的議題部分,與會委員認為,因會中已通過設飛機農藥立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及完善證據法則之決議,經提案委員修正提案後,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決議:關於測謊證據的施測標準流程及其證據能力問題,應於前開決議事項之司法科學委員會及證據法專法一併檢討之。在司法科學委員會成立及證據法專法制定前,測謊證據之施測及其證據適格性,應審慎考量」。
今日會議由召集人羅秉成主持,會議時間約5個小時。會中延續3月14日第二次會議討論議題四「司法科學、鑑定機制與專家證人」,就委員李俊億、趙儀珊及黃致豪等三人提案及陳龍綺之提案進行討論。
李俊億等三位委員提案,由原先三項提案,整併為兩項,會中先由黃致豪就案由一「設立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之議題進行口頭說明,與會委員間就該委員會之設立主體及其層級、組織形式、委員組成、職權範圍等問題,進行熱烈討論,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決議。
經與會委員討論結果,咸認提案之分項內容意旨不同。經分項討論後,關於研議制定統一證據法典部分,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決議:「建議司法院研議制定適用於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證據法專法,完善證據法則,以促進法院正確認定事實,強化以證據為核心的審判機能」。
而關於以專家證人制度取代鑑定制度的議題部分,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決議,「建請司法院研議制定並完善專家證人制度,同代噴農藥時檢討現行鑑定制度功能的缺失及其存廢問題」。
此外,針對陳龍綺提案關於規範證據監管制度及判決確定後之證物保管期限與方法,經與會人員討論後,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決議:「建請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共同研議,建立證據監管及判決確定後之證物保管制度,規範證據監管之方法及保管期限,並明確規範違反之法律效果。」。
會末並就本分組議題三「保護弱勢族群在司法中的處境」之委員提案,議定討論順序,其中關於性別友善及兒少議題部分,並決定視情形與第五分組進行聯席會議討論。會中也決定,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下週六將針對「偵察不公開」召開第二次增開會議續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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