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復興航空接連發生重大空難,航空業過勞的問題也引發關注,台北市勞動局查核這次GE235班機上,五名機組員過去兩個月的工時,發現有兩位空服員,一共有三天超時工作,勞工團體也呼籲,應該趁機檢討航空業的工時問題。
GE235班機上,五名機組員確定四人罹難,到底有沒有超時工作?台北市勞動局查核發現,三位機師過去兩個月並沒有超時,但兩位空服員分別在12月及一月,有三天工作時間超過勞基法規定的12小時上限。
==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長 鄒子廉==
他們是違反勞動基準法32條
一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
開罰金額依照勞動基準法的
規定是2到30萬
針對勞動局的裁罰,復興航空卻表示,因為計算基準不同,將提出申訴。
==復興航空總經理 吳滬生==
這個我們現在還在申訴中
因為 為什麼呢
因為我們計算的起始點
跟他們計算的起始點
有一點差距
飛航組員的工時計算,目前有兩套標準,勞基法每��月上限是168小時,但民航局的管理規則,卻是連續30天執勤不能超過230小時、飛航要低於120小時。之所以另訂標準,是因為組員在航班銜接時有等候時間,但航空公司所謂的飛航時間計算,卻也充滿玄機。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 林佳瑋==
有一些航空公司
它是用關艙門才開始計算
有些航空公司是用
輪子起飛 輪子離開地面
勞工團體批評,因為法規的寬鬆認定,讓航空公司計算組員的工時,有了更多鑽漏洞的彈性,但對於飛航時必須全神貫注的組員來說,卻可能成為判斷力下降的隱憂。
記者 林珍汝 郭俊麟 台北報導
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空難2空服員-過去兩月有3天超時工作-113217321.html
好站推薦:金回收 中國專業人士健保補貼 再議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