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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王涵平/後壁報導〕台灣蘭花生技園區業者陳情管理費過高,建議改由業者籌組的自治會自行管理園區,農業局表示管理費收支完全透明,樂見將來由業者自行管理維護。
市議員李文正昨日邀集蘭花業者與農業局召開協調會,業者表示,園區公共設施約占三成八,規劃格局很大,但冠上使用者付費的帽子,卻苦了業者,租金、管理維護等都要業者買單,去年園區一年管理費是租金的三.六倍,相當不合理。
農業局表示,收取管理費依據民國一百年訂定園區管理辦法,而蘭花公園、展覽館及營運服務中心範圍由市府負責管理,市府也依面積分擔管理費。停車場、滯洪池由業者分擔管理費。先建後租溫室租金收入則用於園區增建設施使用,市府對公共設備維護採購採公開招標,完全透明。
農業局表示,年度管理費額度均較彰化花卉園區及屏東農業科技園區為低, 業者提出籌組自治團體自行管理園區想法,市府支持,有任何自治想法與規劃,均可向市府提出研議。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蘭花生技園區管理費-業者怨過高-222031051--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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